提告楊蕙如、潘孟安 金溥聰敗訴確定
2015/03/20 13:28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前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擔任國民黨秘書長時,被指涉及主導年代撤照案,怒告時任民進黨立委、現任屏東縣長潘孟安、卡神楊蕙如,各求償200萬元,還須登報道歉,金一、二審都敗訴仍不死心,上訴三審,最高法院採信二審見解,認為潘、楊兩人屬合理評論,判金敗訴確定。
判決指出,99年12月23日,潘孟安針對年代遭撤照案召開記者會,質疑金溥聰幕後主導,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淪為執政者的東廠錦衣衛,楊蕙如當時也指金溥聰很可怕,「得不到的都要死」,金控告潘、楊妨害名譽,要求賠償及登報道歉,但歷審都認定,潘、楊根據媒體相關報導而合理評論,因與公共利益有關,未侵害金名譽,不須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