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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法官誘導弱智老翁撤告 被評鑑懲處

2015/01/29 12:50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高院民庭法官曾部倫被指開庭時,引導86歲弱智老翁撤回對次子扶養費訴訟,司法院法官評鑑委員會上午公布評鑑結果,認定曾侵害老翁訴訟權,違反法官法的辦案程序及法官倫理等規定,將曾送請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議處,一般認為未來人審會將曾記警告或飭令注意的機率不小。

法官評鑑委員會指出,王姓老翁將房產低價賣給次子,要求次子把房子以每月1萬5千元出租給長媳,次子再拿租金奉養老父,但長媳沒付房租,老翁拿不到扶養費,因此老翁找三子當訴訟代理人告次子,要求次子給付58萬5千元扶養費。

一審時,士林地院駁回老翁之訴,上訴高院由曾部倫審理,曾101年7月開庭時,要求次子和三子離庭,以免影響老翁自由陳述,但留下長媳在場陪同,問題是本案起因長媳未付租金,導致老翁拿不到扶養費,另外,曾庭訊時,引導老翁撤回對次子扶養費訴訟,評鑑委員會認定長媳陪老翁出庭,及曾引導老翁撤告皆不適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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