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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掉下禮物?護校女搭訕獻吻後告性侵

一名女子主動向男子搭訕獻吻,事後卻告對方性侵,男子後來獲不起訴處分。(圖為示意圖,資料照)

一名女子主動向男子搭訕獻吻,事後卻告對方性侵,男子後來獲不起訴處分。(圖為示意圖,資料照)

2014/12/30 17:30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鄒姓男子去年 9月2日在台北市一處路邊攤吃東西,碰到一名年輕女子小玲(化名)前來搭訕,兩人相談甚歡,又買了一些酒到旁邊歸綏戲曲公園的階梯上續攤,小玲自稱就讀護校,誇讚鄒男外語能力一級棒,接著就投懷送抱,奉上香吻,鄒男一度以為是「天上掉下的禮物」,但幾分鐘後,小玲就開口借錢,遭拒絕後便報警,指稱被性侵,士林地檢署偵查後,作出不起訴處分。

小玲告訴到場的員警,鄒男在公園廣場旁的階梯上,強壓她的頭舌吻,接著就撲了上來,將手伸進她的內褲裡,指姦得逞。

檢方勘驗警方蒐證影片發現,員警到場時,小玲不斷說自己被強吻和性侵,要求要以現行犯逮捕鄒男,接著又質疑員警執法不公,再度拿起電話撥打110,強調要「兩位公正的警察」,過程中小玲神情恍惚,一度向前傾倒。

路邊攤洪姓老闆則證稱,小玲當晚曾搭訕其他桌的男子,但對方未理會,小玲才移到鄒男那裏,兩人吃完東西後,是由鄒男買單。

檢方認為,自小玲內褲採集到的男性DNA檢體,並非鄒男所有,而且若鄒男真的下手性侵,沒有理由在小玲報案後還留在現場,而附近民眾也未聽到呼救聲,認定罪證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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