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登門性侵女友得逞 被判8年4月
2014/12/29 15:16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嘉義縣33歲曾姓男子因住在桃園市的女有提出分手,懷疑女友另有新歡、極欲挽回,今年6 月5日晚間開車北上找女友談判,徹夜打手機與女友要求見面遭拒,埋伏在女友家門口至次日上午見女友母親出門上班,從圍牆邊的窗戶攀爬侵入女友家,持瑞士刀恐嚇:「我不怕死,妳可以陪我一起走嗎?我可以幫你放血!」隨後強行脫女方衣褲性侵得逞,至中午離去。
曾男女友不甘受辱報警抓人究辦,檢方起訴後,曾男在法庭辯稱2人是自然發生性關係,因被害人指證歷歷,桃園地院今天依妨害性自主罪將曾男判處8年4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