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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醉被種草莓 正妹被男友質問扯遭性侵

    2014/12/25 15:43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年約30歲正妹小乖(化名)與友人到台北市信義區夜店聚會,散場後醉醺醺地與同桌黃姓男子回家「床戰10回合」,事後被男友發現脖子上有「草莓」,她才透露喝醉遭黃某性侵,台北地檢署調查,小乖隔天酒醒後還開心地與黃某及友人去吃早餐,不像遭性侵,今天將黃某不起訴。

    檢方調查,今年初某晚11點多,已有男友的小乖與友人到信義區夜店Q9 Lounge Bar聚餐,散場後同桌的黃某見小乖喝得爛醉,好意問小乖「要不要到我家休息?」小乖點頭答應。

    事後小乖被男友發現脖子上有「草莓」,她才透露當天喝醉酒,在黃某住處遭性侵,氣得男友帶小乖報案提告。小乖指控,黃某趁她醉得不省人事,從凌晨2點至早上12點多,短短10小時內性侵她10次,還趁她洗澡時,從後方以手指抹沐浴乳指侵得逞。

    黃某應訊時否認性侵,辯稱「是她主動挑逗我耶!」透露當天與小乖發生3次性關係,「怎麼可能做10次,沒那麼厲害啦!」堅稱雙方妳情我願。

    檢方勘查黃某住處附近監視器畫面,發現小乖中午酒醒後,嘻嘻哈哈地與黃某及友人到早餐店用餐,友人也證稱,小乖還開心地替大家拍合照,檢方認為小乖的反應不像一般性侵被害人,懷疑她不知道如何面對男友才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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