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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廳股權糾紛 男拉下鐵門談判挨告

2014/11/10 11:57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蔡男與林男在台北市松山區合夥開設日本料理餐廳,因經營糾紛,今年5月22日,蔡男拉下鐵門與林男商討股權經營問題,遭林男怒告限制人身自由,涉犯妨害自由罪,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罪嫌不足,給予蔡男不起訴處分。

蔡男庭訊表示,因餐廳經營不善、資金周轉不足,付不出錢給廠商、員工,才找林男來商量,看是不是能再拿錢出來投資,但林男不願意,要求退股,他才說不然就他自己一人來經營,強調兩人商討當下,是非營業時間,所以他才拉下鐵門,並未限制林男人身自由,透過玻璃門看到警察來時,還特別打開鐵門,在警察見證下,林男簽下同意退股書。

員警也證稱,蔡男未用強暴脅迫手段限制林男自由,當時只聽到他們在爭執合約,林男在現場也未說要提告。

另檢方調查發現,餐廳後方還有一扇通往外面的門,林男如覺人身自由受限,可以報警自行離開,加上並無提供任何錄音、錄影證據,補強林男所指稱蔡男的不法行為,認定罪嫌不足不起訴。建議林男若覺得退股有損害其權益,可另循民事訴訟途徑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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