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階公務員違法兼職 2人彈劾 逾30人受調查

審計部移送至少39名違法兼職的高階公務員,交監察院調查。(資料照,記者郭逸攝)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中央政府機關與各縣市政府經清查所屬公務員違法兼職情形後,由審計部移送至少卅九名違法兼職的十職等以上高階公務員,交監察院調查。監察院昨首波開鍘,召開彈劾審查會通過彈劾屏東縣萬巒鄉長林碧乾及前彰化縣田尾鄉長莊仁舜,並將兩人移送司法院公懲會審議,其餘卅多名涉違法兼職的高階公務員,監院分案調查中。
監院知情人士表示,由於陸續有相關單位移送新案,違法兼職的高階公務員人數應超過四十人,違法案例主要集中在各地方政府鄉鎮長級民代部分。
萬巒鄉長、田尾前鄉長送公懲會
監察院昨通過監委李月德、陳慶財所提上述兩項彈劾案,彈劾文指出,依「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林碧乾自九十九年十一月十七日起擔任鄉長至今,卻被查出任內兼任冠銘室內裝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益菱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違失情節明確,出席的十一位監委,在十票贊成、一票反對下,通過彈劾案。
至於莊仁舜部分,監委查出莊仁舜在九十五年三月起到一百零三年十二月廿日擔任彰化田尾鄉長期間,不但擔任威壹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北青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更持有二家公司逾十%股份,同時領有公司給付的盈餘分配或股利所得,違法事證明確,出席十一位監委無異議通過彈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