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未全程酒測錄影 大貨車司機酒駕罰單撤銷發回重裁
2024/04/22 07:06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鄧姓大貨車司機因酒駕被開罰,他不服上訴指出,警方並無全程酒測錄影檔,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調查,警方蒐證有瑕疵,撤銷原處分,發回重新裁定。
警方指出,2022年4月29日上午8點多,鄧男駕駛自用大貨車行經高雄市北區,因酒測值每公升0.18毫克,被仁武分局開罰33000元。鄧男不服打行政官司,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提起上訴。
他說,員警執行酒精濃度檢測前,並未全程連續錄影,原審法官開庭時,因卷內沒有完整的錄影錄音檔案,僅勘驗部分錄影音檔案內容,警方未嚴守法律程序,法官也未針對此提出質疑,嚴重影響其警權益。
合議庭指出,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規定,進行酒測應以酒精測試儀器檢測且實施檢測過程應全程連續錄影,而原審法官當天口頭諭知再向警方調取完整錄影錄音內容後,另定期日勘驗,卻未再定期勘驗其他未經勘驗的錄影錄音檔案內容,因而裁定撤銷罰單,發回重新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