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立數位審計專責單位 立院初審通過審計部組織法修正草案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鑑於各國積極推動建構數位政府,紛紛成立專責機關辦理數位審計相關業務,監察院提出相關修法草案。立法院司法及法制、財政委員會聯席會議,今日初審通過「審計部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於審計部下設第六廳,掌理數位及科技發展審計事項;同時也成立資訊處,掌理資訊系統發展、資訊設備維運及資安管理事項。本案仍須送交朝野黨團協商。
立院司法、財政委員會聯席會議,今排審「審計部組織法第6條、第10條及第15條條文修正草案」,邀請審計部審計長陳瑞敏列席報告並備質詢。
監院提案指出,鑑於全球刻正面臨數位發展浪潮,對各國政府、產業與人民生活均產生重大影響。在全球數位發展趨勢之下,為提升國家競爭力,總統蔡英文特別揭示,邁向國家數位轉型、發展國家數位戰力,是當前刻不容緩的重要工作,政府業務資料數位化為必然走向,傳統審計軌跡將逐漸減少。
提案載明,面臨數位化後的審計環境,近年積極推動將大數據分析應用於審計工作,並已獲致具體成效,為持續發展多元性的資訊科技審計技術,拓展多面向的查核應用領域,應對組織進行必要的調整,成立專責的數位審計單位。
會中,由於監院所提出的「審計部組織法」第6條條文修正草案,只有於審計部下增列第六廳,掌理數位及科技發展審計事項,經討論,陳瑞敏認同民進黨立委江永昌的見解,認為也應增列資訊處,因此,最終會議主席、民進黨立委黃世杰裁示通過江永昌所提草案。
此外,會中也通過由民眾黨立委張其祿所提出的兩項附帶決議。首先,基於落實保障政府審計的超然獨立性,建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研議協助審計部配合新設數位審計專責單位,調增預算員額,並請審計部於一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以落實數位審計業務的推展。
其次,審計部應盡速處理政府長年散亂的資料治理,透過整頓,讓開放資料得以實踐於數位審計業務及公民參與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