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諜案》捍衛管轄權! 北檢間接證實向心夫婦在台買不動產

查共諜案,北檢今密訊向心夫妻(圖中2戴口罩者),間接證實在台買不動產。(記者黃捷攝)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檢調偵辦王立強共諜案,在桃園機場攔截準備自台返港的香港中國創新投資公司負責人向心、龔青夫婦,經台北地檢署複訊後,依違反國家安全法之發展組織罪,諭令2人限制出境及出海;此案由北檢跳出來偵辦,引發外界質疑北檢沒有管轄權;北檢今澄清並間接證實,向心夫婦等人在台確有購置不動產,且所在地就位於北檢轄區。
有關媒體今日報導北檢偵辦向心等人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一案,管轄權涉有疑義等內容,北檢今澄清指出,向心等人涉違反國安法一案,因被告向心等人在台相關行為地、居所地及購置不動產所在地,俱坐落北檢轄內,北檢有管轄權,殆無疑義。
北檢表示,本案向心等人僅是於桃園機場準備入出境,依現有資料,桃園地檢署並無管轄權。另依刑事訴訟法第4條規定:「地方法院於刑事訴訟案件,有第一審管轄權。但左列案件,第一審管轄權屬於高等法院:一、內亂罪。二、外患罪。三、妨害國交罪。」北檢有權偵辦國安法之案件,並無任何疑義,2015年1月,北檢起訴鎮小江等共諜違反國安法案,即為適例。
北檢強調嚴守偵查不公開,調查證據所得之相關資料不得公開,為避免因不正確之報導,誤導民眾,特此澄清。

查共諜案,北檢今密訊向心夫妻,間接證實在台買不動產。圖為向心律師進入北檢。(記者錢利忠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