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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促公設保留地解編多彌補地主 中市府:約拿回55%

公設保留地被列管30、40年,綠營議員要求加速解編、還地於民。(記者黃鐘山攝)

公設保留地被列管30、40年,綠營議員要求加速解編、還地於民。(記者黃鐘山攝)

2017/11/17 16:16

〔記者黃鐘山/台中報導〕都發局正進行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規劃案,市議員江肇國等人今天說,市府預計解編358公頃跨區重劃公設保留地,地主等了40年,僅可分回50%,應多加彌補;都發局表示,估算地主約是55%,市府則可取得140公頃公設用地。

江肇國質詢表示,全市有1675公頃的公設保留地,都發局預計解編470公頃,其中跨區市地重劃部分有358公頃,依現有分回比例計算,還給地主約179公頃,這些土地被列管30、40年,地主損失不少,只拿回50%,非常不合理。

他又說,土地所有權人分回比例應提高至60%,擴大還地於民,彌補他們的損失。而通盤檢討後有60個跨區重劃單元,公辦程序十分繁複,市府會不會又拖上30年?應該凝聚地方的共識性加速處理,避免圖利特定地區。

市議員邱素貞則建議,南區樹德里文小66用地,面積2點公頃多,30多年未徵收,也沒有解編,因應樹義里與工學里學齡人口增加,當地有設校的需求,應儘速規劃設校,否則納入跨區重劃,符合未來地方發展。

都發局長王俊傑說,已爭取土地所有權人領回可建築土地不得低於50%,經估算分回比例約可達到55%,公辦重劃辦理的時程,將協調地政局積極辦理。此次跨區重劃,開闢約140公頃的公園、停車場等公共設施用地,部分擬做社會住宅或長照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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