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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型助理爭議 洪慈庸:付出勞務就應有保障

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質詢。(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質詢。(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2016/07/06 16:59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學生勞團4日到教育部抗議「學習型助理」制度,政治大學社會所學生高若想甚至在高教司專員王淑娟頭上「爆蛋」,激烈行為引發社會關注。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也在今天(6日)表達立場。

在今天的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上,洪慈庸針對「學習型助理」爭議質詢勞動部,並於下午在臉書發文指出,在教育部訂定的《專科以上學校強化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原則》中,學生兼任助理被分為「學習型」、「勞僱型」兩類,若被認定為學習型助理,那麼便不適用勞基法,也不享有勞健保。

洪慈庸認為,只要校方用「給你機會學習」的說辭,就可以迴避學生助理提供勞務的事實,許多企業也正是利用這種模糊性,不發給實習生薪資,基於師生關係等等的「潛規則」,學生往往只能吞忍。

洪慈庸表示,「我的立場很簡單,依循勞基法第2條規定,所謂勞工就是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而獲得工資的人。而事關勞工權益,勞動部就有職責要出面承擔,作出裁決,讓付出的勞務被承認,更要讓有勞動事實的人,都能獲得應有的勞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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