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不昧不分年齡 多捐出或充公
2016/04/28 06:00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貧困的六十八歲黎阿美撿到一百五十萬元,原封不動送交派出所的故事令人感動,很多民眾感嘆「拾金不昧只剩老人和小學生」,惟草屯警分局從民國九十五年起受理三百多件拾金不昧案,發現拾得人年齡層分布極廣,小朋友、老年人,還有很多是年輕人,從十元到近五萬元現鈔都有。
由於警方處理拾得物要經三關卡,要影印和上網,員警笑稱「受理成本比十元還高」,但為鼓勵民眾「拾金不昧」,儘管只有十元也受理,有的派出所長還會打電話到拾得人就讀學校,請學校一定要鼓勵這名學生。不過,警方也發現,可能是金額較小,失物被主人領回的極少,至今失主領回的僅兩件。而由民法修法後,拾得物在五百元以下,拾得日起逾一個月,就可通知拾得人領走,但幾乎拾得人都不領,認為「且不是我的錢就不應拿」,有的會捐給慈善單位,有的則不來領而充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