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狗兒 車毀人傷還吃官司
2006/10/17 06:00
〔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新竹市汪姓商人日前開車時,為了閃躲突然衝出的小狗,一頭撞上路中央分隔島,不僅車子毀損,小腿還開放性骨折,更衰的是警方將他送醫急救時,醫師從血液中測出他喝酒,另得吃上公共危險官司,真是禍不單行。
日前汪姓商人開車行經中華路5段朝山派出所前,突然有條狗從路旁衝出橫越馬路,他一個閃躲不及,竟錯將油門當煞車踩,結果車頭立時往內側車道駛去,當場撞上中央分隔島,車子毀損嚴重,他的右小腿還卡在底部,呈開放性骨折。
派出所與朝山消防分隊人員趕緊將他送往醫院急救,醫師從抽血檢驗中,發現他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1.27毫克,已超出法定移送標準值甚多,昨天依公共危險罪嫌將他函送檢方偵辦。
小法典寵物闖禍 可向飼主求償
法界人士指出,如果因飼養的狗兒沒有看顧好,導致闖出路面,導致用路人或騎士、駕駛受傷的話,可依民法侵權行為相關規定,訴請損害賠償,至於賠償範圍包括醫藥費用、不能工作的損失,還有精神方面的慰撫金等。
而飼主的過失刑責方面,一般民眾可能因而觸犯普通過失,如果是專業的豢養業者,有觸犯業務過失的可能。(記者蔡彰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