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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未繳燃料費開罰 桃市逾15萬件

桃園市15萬輛機車,未繳燃料稅費,面臨罰款問題。(示意照,記者謝武雄攝)

桃園市15萬輛機車,未繳燃料稅費,面臨罰款問題。(示意照,記者謝武雄攝)

2016/03/03 06:00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桃園監理站近期對去年未繳納燃料使用費機車車主,寄發處分通知書,車主除了要繳交燃料使用費,另有罰款六百元的罰單,估計桃園市數量逾十五萬件,總金額一千五百餘萬元,約佔全國總數量的十五%,車主若仍置之不理,監理站將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強制執行。

桃園市現有一○四萬餘輛機車,排汽量五十西西以下機車約十五萬輛,五十一到一二五西西約八十八.五萬輛,一二六西西以上的有六千六百餘輛,機車燃料使用費按排氣量徵收,五十西西以下每年燃料費三百元,五十一到一二五西西為四五○元,一二六西西以上者從六百元到二○一○元不等。

桃園監理站站長周景朗表示,機車燃料使用費每年七月開徵,若民眾未繳納,監理站會在同年十月份補寄繳費單,民眾在期限內繳款就沒有罰款問題,仍未繳納才會收到處分通知書,以數量最多的五十一到一二五西西機車為例,車主得同時繳交燃料使用費與罰款,金額為一○五○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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