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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增闢停車場 市府降土地標租金

2016/02/29 08:00

〔記者郭安家/台北報導〕路邊停車格全面收費,民眾質疑停車空間根本不足,台北市政府卻制定「台北市市有非公用土地標租作臨時路外停車場使用之處理原則」修正案,三月一日起,將路外停車場標租金額從申報地價年息五%下降為四%,交通區位不佳者則以三%計算;以中正區臨沂街一九○坪停車場為例試算,停車場業者可省約一二○萬元。

北市府日前公告,為紓解停車需求,促進土地資源利用,減輕管理成本進而增加收益,修訂市有非公用土地標租作臨時路外停車場使用處理原則,市有空地臨接六公尺以上道路者,於預定計畫、規定用途或事業目的使用前,經市政府核准者,得以公開招標,出租作臨時路外停車場使用。

以往停車場標租要經過市長簽准,新處理原則改由市政府核准。以往停車場標租租金是申報地價年息五%,但北市府考慮停車場位於公告地價較高的商業區,高於市場租金行情,導致廠商無投標意願,因此租金改收四%的地價年息,交通、區域不佳者則以三%計算。

財政局副局長游適銘坦言,以往停車場標租五%年息計算,有些業者會以六、七%競標,價高者得標,但考量交通、區位條件不佳者,加上公告地價調漲三成、業者負擔也多出三成,所以調降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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