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比手勢指人「阿達」 公然侮辱罰3千元

2016/02/28 06:00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彭姓女子在超商工作,因為整理貨物問題與翁姓女同事發生爭吵,引來其他顧客側目,彭女當下比出YA手勢,並在太陽穴位置搖晃,意指翁女是「阿達」,挨告公然侮辱,被桃園地院判罰3000元。

判決書指出,彭女與翁女都在龍潭區一間超商工作,103年5月23日上午,兩人因整理貨物吵了起來,引來店內顧客的眼光,彭女對一名顧客比出手勢,意指翁女是「阿達」、精神有問題,翁女氣不過,控告彭女公然侮辱。

彭女否認比出手勢諷刺翁女,稱說當時比出YA手勢是向客人說「走」,因手搖晃才被誤會;不過,翁女曾打電話給超商王姓店長,要求提供監視器畫面,電話中卻聽到彭女在一旁提醒店長稱:「你不要給她喔!」對話過程都被錄下,成了證據。

桃園地院法官審理時當庭勘驗對話,認為彭女要求店長不要提供監視器畫面,顯然是擔心東窗事發,認定彭女比出的手勢確實有罵人之意,審結依公然侮辱罪判罰她3000元。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地方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