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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萬車主未繳汽燃費 元旦起開罰

2015/12/26 06:00

中彰投簡訊通牒

〔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每年七月是汽、機車燃料使用費繳納時間,不過,台中區監理所統計發現,經過兩次催繳,中彰投三縣市至今還有五十萬輛汽機車車主未繳費,昨天再次發出簡訊通知催繳,呼籲可就近到超商或監理所補單繳費,完全不用手續費,如果元旦前未繳費,將依公路法開罰三百到三千元不等罰鍰,並送交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監理機關每年約在六月下旬,就會將汽燃費繳費單寄給車主,今年台中區監理所轄區的中彰投三縣市,約有四百四十萬輛汽機車要繳費,但七月底繳費時間截止後,仍有不少車主未繳。

台中區監理所稅費管理課長許國良說,九月寄出平信通知未繳費車主,十一月底時再雙掛號催繳,至今卻還有約五十萬輛汽機車車主未繳費,其中又以機車佔大宗。

他說,昨天再度發出簡訊通知車主繳費,提醒到便利商店的多媒體補單機或監理單位補單就能繳納,不用手續費,若有繳費單,更可利用郵局、電話語音或到各金融機構繳費。

可罰300到3000元

許國良提醒,已完成送達告知程序,若明年一月一日前仍未繳納一○四年以前汽燃費,車主將被依公路法第七十五條處三百元至三千元罰鍰,並停止辦理車輛異動或換發牌照,如果仍置之不理,將送交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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