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燃費短少11.75億 中市府槓上中央
2015/11/01 08:00
交通部長:新制對台中有利
〔記者黃立翔/台北報導〕汽燃費重新分配台中市槓上中央,轟分配新制讓台中市在一○五到一○七年道路建設經費短少十一.七五億元;對此,國民黨立委江啟臣、楊瓊瓔與顏寬恒昨直奔交通部會議室與交通部長陳建宇召開記者會,砲轟台中市說法移花接木、得了便宜還賣乖,陳建宇表示,對台中市說法「訝異、不解」,澄清新制對台中較為有利,且汽燃費也可支用於道路新建工程。
藍委轟中市府栽贓嫁禍
江啟臣說,汽燃費分配只是預算科目調整,不只地方建設經費沒少給還「給更多」,卻被台中市栽贓嫁禍,市府將東豐快速道路停工後又看到地方聲浪反彈卻無力復工,廠商不甘虧損解約,要求台中市建設局長道歉;楊瓊瓔表示,「路不分藍綠」,要求台中市府說明;顏寬恒則批台中市府移花接木,得了便宜還賣乖,既然台中市不滿,乾脆回到原點,汽燃費不要改新制。
陳建宇說,汽燃費重新分配係以不影響地方生活圈道路交通建設推動為原則,對合併升格的新四都而言,汽燃費重新分配後,地方道路建設經費有增無減,以台中為例,一○五至一○七年原道路建設經費實際為六十七.一五億(汽燃費現行分配額度十.四四億加生活圈道路核定經費五十六.七一億),重新分配後將核撥達七十四.一九億,大於原道路建設經費,對台中市反而更有利。
交通部路政司昨澄清,台中市稱分配新制後一○五至一○七年汽燃費中央補助短差十一.七五億,是誤將前期生活圈計畫延續至本期執行之經費五.六九億元及本期(一○四至一○七年)生活圈計畫中今年預估未能執行數納入,才產生差異;另外,依公路法廿七條規定,汽燃費用途包含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道路新建工程也可以用汽燃費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