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茶園被砍除 法院︰行政權不應凌駕司法權
2015/11/06 06:00
〔記者謝介裕/南投報導〕仁愛鄉大禹嶺陳姓茶農所有的茶園,申請登錄為文化景觀一案,林務單位五日強制執行違規茶樹砍除作業後,縣府文化局除表示無奈、遺憾外,強調該案不會「胎死腹中」,仍將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程序進行審議;南投地方法院則表示,該案因茶農敗訴定讞後才提出文資保存申請,行政權不應凌駕司法權,才依法予以強制執行。
縣府︰應等審查結果出爐
該文化景觀案中的茶樹昨遭林務局東勢林管處砍除後,也意外引發行政、司法雙方鬥「法」。
縣府文化局長林榮森指出,文化資產保存法規中,雖無載明文化景觀類在審議過程中,不能被破壞或改變樣貌,但既然茶農已提出申請,難道司法及林務單位不能等到審查結果出爐後,再決定後續的處理嗎?予人有種不尊重文化資產的感覺。
林榮森建議中央修法將文化景觀類也比照古蹟類中預設「暫定」保護門檻,一旦進入程序,便先列入「暫定古蹟」,避免遭外力破壞,否則,此次茶園文化景觀案,因遭強制拆除破壞了原先的完整性,該局雖須依法走完審議程序,但能列入保存的機率相對地降低許多。
法院則表示,若民眾訴訟案件敗訴後,都以申請列入文化資產保存手法拖延執行,豈不沒完沒了,又何須司法做最後仲裁?希望行政單位能體諒法院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