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商占路建屋? 民批壯圍公所圖利
2015/07/14 06:00
〔記者江志雄/壯圍報導〕壯圍鄉吳姓鄉民指控鄉公所不顧百姓通行權,竟發建照給建商在現有道路蓋房子,造成六公尺路寬變成三公尺,縮水一半;壯圍鄉公所回應,一切依法行政。
公所︰依法行政
吳姓鄉民投訴,壯圍鄉忠孝村順和路壯東段九一九、九二一、九二三地號,有條五十六公尺長、六公尺寬道路,屬私有土地,民國九十八年,經縣府、壯圍鄉公所會勘,認定是現有道路並在路面鋪設柏油。
她說,建商購買附近土地推出建案,取得公所核發建照,把一半路面納入建築基地,蓋起房子,建商股東有地方民代,質疑公所受到壓力而放水偏袒建商,明顯圖利他人,工地正在灌漿打地基,她要求暫停施工,不能強占現有道路。
壯圍鄉公所秘書沈清山回應,公所依照縣府指定的建築線依法發放建照,吳姓投訴人若有疑慮,可透過行政程序提起訴願,捍衛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