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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訴司法打壓 華光5被告苦行

五名華光聲援被告背起寫著「強拆暴政,判我五十天」的廿公斤重棧板,以苦行的方式徒步至法務部、高等法院,並到地院遞狀聲明上訴。(記者鍾泓良攝)

五名華光聲援被告背起寫著「強拆暴政,判我五十天」的廿公斤重棧板,以苦行的方式徒步至法務部、高等法院,並到地院遞狀聲明上訴。(記者鍾泓良攝)

2015/04/25 08:00

〔記者鍾泓良/台北報導〕華光社區強拆兩年,除了居民仍未安置,五名聲援者也於本月八日遭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妨害公務罪,處拘役五十天。華光社區訪調小組與聲援團體昨重返社區舊址,五名被告也各背著廿公斤重棧板「苦行」,控訴政府強制迫遷、司法打壓。

華光社區訪調小組表示,五人二○一三年四月廿三日參加守夜晚會遭控妨害公務,經兩年訴訟,被判處拘役五十天,但被告與律師調查相關證據及勘察當天錄影畫面,拼湊出當天的完整面貌,就越發覺國家違法強拆及司法成為打壓抗爭的工具。

五名被告背起寫著「強拆暴政,判我五十天」的廿公斤棧板,苦行至法務部、高等法院,並到地院遞狀聲明上訴。

被告之一古振輝表示,學生兩年前就是因為「強拆暴政、罰款殺人」口號聲援華光,痛批如果兩年前他們真的成功妨害公務,「現在這裡不會是一個都沒有人在住的空地!」

司改會辯護律師高涌誠表示,明明是公家單位法務部的土地,卻以私地主的方式和當地居民進行民事訴訟、民事強制執行收回土地,免除了安置、協商等應盡的政府義務。他表示,「司法就像一個人肉攪拌機。」部分學生因為現實考量不願意與政府纏訟,但這五名被告在調查證據後,更堅定認為警方是違法執行勤務。台北地院民事執行處並沒有要求大安分局派出大規模警力及封街,而當天警力遠高於實際需求,沒有遵守法院執行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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