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9落選人質疑賄選 自提當選無效之訴
2015/01/06 06:00
〔記者張勳騰/苗栗報導〕針對苗栗縣這次五合一選舉,苗栗地檢署向苗栗地方法院提出十四件當選無效之訴,另有九位落選者質疑同選區當選人涉賄,自行向苗栗地院提出當選無效之訴。
苗栗地檢署向法院提出當選無效之訴,其中縣議員二人、鄉長一人、鄉鎮市民代表八人、村里長三人共十四人,有兩件引入幽靈人口涉及妨害投票被提當選無效,其餘都是現金買票。
依選罷法第一百二十條規定「當選無效之訴之提起,選舉委員會、檢察官或同一選舉區之候選人得以當選人為被告,自公告當選人名單之日起三十日內,向該管轄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昨天是最後期限。
這次除檢方提出十四件當選無效之訴,另有九位落選者向法院自提當選無效之訴,其中第一選區連任縣議員失利的詹運喜及第五選區尋求連任縣議員落敗的李貴富兩人,也對同選區疑似涉賄當選人提出當選無效之訴;另有三位鄉鎮代表及四位村里長落選人對同選區當選人提出當選無效之訴。
依過去的判例,當選無效之訴通常一審半年確定,上訴二審也會在半年內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