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人涉賄 嘉檢提當選無效之訴
2015/01/06 08:00
一議員、三村里長、三鄉鎮市民代表
〔記者丁偉杰/嘉義報導〕九合一選舉落幕,嘉義地檢署針對嘉義地區賄選案件,偵辦到昨天,累計向法院提出七人當選無效之訴,其中包括嘉義縣議員黃芳蘭、三名村里長及三名鄉鎮市民代表。
嘉檢表示,這次選舉查賄成果,聲請羈押二十二人,法院裁准羈押十六人,目前仍在押二人,交保四十六人,已偵結起訴四十九件,共計一百五十四人。
檢方表示,被提出當選無效者,分別是嘉縣議員黃芳蘭、嘉縣朴子市竹村里長郭名和與新寮里長黃頌堯、嘉市東區後庄里長許益銨、嘉縣中埔鄉代邱裕峰、溪口鄉代邱淑玲、朴子市代王文賀。
主要是檢方掌握這些當選人的樁腳幫忙賄選,或夠多的選民坦承,足以影響選舉結果,但也有當選人本身因涉賄罪證不足,刑事不起訴,因有助選人員或樁腳緊咬當選人買票,當選人因而被提當選無效。
法界人士認為,檢方對當選人提當選無效之訴,不一定認定當選人有賄選事實,若掌握競選團隊、親友或樁腳替當選人賄選,足以影響選舉結果,未必要等當選人到案,即可先提出當選無效之訴,這屬於「民事」判決,法官審理民事當選無效案件,認定較寬鬆。
檢警說,在選前查獲黃芳蘭的黃姓樁腳,涉嫌以每票五百元買票,並起出選舉人名冊,黃姓樁腳坦承賄選,但供稱是自掏腰包發放走路工,對案情避重就輕,遭聲押獲准。
去年十二月選後,檢警根據前述的選舉人名冊,傳喚六十七名疑似收賄選民,部分民眾主動繳回賄款,到案的四十九人中,扣除兩名證人,只有十三人承認收賄,以緩起訴請回,剩餘的三十四人否認收賄,全案由檢警持續偵辦,尚未偵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