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妻嫂曖昧被責 男誣前岳母有姘頭
2014/05/17 08:00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25歲吳男因與妻嫂搞曖昧,導致婚姻破裂去年3月離婚,吳某的前岳母在同年9月間,又看吳開車載她的廖姓媳婦(吳某前妻之兄嫂),大罵吳某花心,雙方起口角,吳回家後以「LINE」通訊軟體的動態消息,散佈「妳媽媽自己不也是有拼(姘)頭,我上班好好的,被她遇到就要被罵?」散佈前岳母有姘頭之不實訊息,吳某被依誹謗罪判處拘役55日。
判決書指出,吳男在去年元月間,被妻子在「LINE」通訊軟體的動態消息中,發現吳與兄嫂在搞曖昧,雙方於同年3月離婚。
去年9月,前岳母看到吳某載著她的媳婦,攔下他們的車子,開口就罵,雙方口角不歡而散。吳某回家後,以「LINE」通訊軟體發布「臭雞巴、幹,敢污衊我,做錯事又怎樣?妳媽在三德不也是有拼(姘)頭等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