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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外配打工 雇主被抓罰15萬

2013/11/07 08:00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縣議員呂淑真昨天在議會質詢指出,許多逃逸外勞假冒外配找工作,導致很多店家遭查獲被罰十五萬元,尤其這些逃逸外勞還會找台灣人當人頭老公,希望勞資局加強宣導,以免民眾上當。勞資局長簡秀蓮建議雇主可以打電話向該局查詢。

假老公檢舉賺獎金

呂淑真指出,最近有很多民眾向她投訴,有很多民眾帶著配偶找工作,彼此老公、老婆叫著顯得非常親暱,且外配還出示居留證,造成很多商家、民眾不明就裡讓外配打工,結果被抓一罰就是十五萬元。

她說,更可惡的是假外配老公為了賺獎金還暗地檢舉,且逃逸外勞被查獲必須遣返,如果外勞沒有錢,雇主還得負擔機票錢,當真欲哭無淚,因此要求縣府要加強宣導。

居留證辨明…依親

簡秀蓮表示,外勞來台有特定雇主與工作場所,因此,僱用逃逸外勞就違反就業服務法,不過外配則有自由工作權,民眾可自由聘用;來台工作的外勞、外配雖然都有居留證,但居留原因不同,外勞在左下角會註明「工作」,外配則寫著「依親─夫」,代表外籍女子嫁給台灣男士。

日前移民署桃園專勤隊曾查獲逃逸外勞持偽造的外配居留證找工作,專勤隊副隊長荊紹安說,雇主如果對居留證真偽有疑義,可至移民署桃園縣服務站請求協助,地址:桃園市縣府路一○六號一樓,電話:331-0409。

荊紹安指出,僱用逃逸外逃罰款相當重,一般而言單一外勞罰款十五萬元,若是三個以上就會合併重罰七十五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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