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爆老爸包二奶 兒子作證判離
2006/05/01 06:00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雄莊姓台商返台與家人團聚,無意間向兒子透露在中國「包二奶」,後來夫妻感情失和對簿公堂,高雄地院依據兒子等人證詞,判決莊婦訴請離婚勝訴。
結婚26年的莊妻指出,其夫個性反覆無常,曾因細故以仙人掌毆打她,對子女也毫不留情,加上其夫在中國「包二奶」,兩造分居長達15年,已無法一起生活。
莊姓台商否認有暴力傾向,並指小孩半夜在外鬼混、不看書,才責罵他們。
兩造子女出庭做證,其父脾氣暴躁,動輒發怒拳打腳踢,全家都遭殃。並說去年4月間,爸爸曾說「他在大陸有包二奶」。
承辦法官調查,莊姓台商經常對妻子和子女施暴,並有莊和中國女子出遊親密照片,及莊自己向小孩說「包二奶」之事,莊否認外遇不可採,符合分手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