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車站旁》集集鎮立停車場 公所收回自營
2013/04/23 08:00
每年五百萬收入 鎮庫金雞母
〔記者陳信仁/集集報導〕集集鎮公所於十餘年前在集集火車站附近闢建停車場,連年委外經營十餘年,租金年年攀升,成為公所鎮庫的金雞母,鎮長嚴鴻邦為提升服務品質,於三月初收回自營,每年仍將帶來五百餘萬元的財源收入,對挹注地方財源不無小補。
立委林明溱在十餘年前擔任集集鎮長時,鑑於集集火車站周圍觀光發展迅速,停車需求迫切,爭取交通部補助一鄉鎮一停車場的經費並向縣府租用集集國小操場地下空間,闢建地下二層停車場,可容納三百三十個車位。
集集鎮公所試辦一年後,隨即招標委外經營,初期得標租金金額每年一百八十萬元,由於營運績效極佳,十餘年來的租金不斷攀升,去年已達每年五百餘萬元,也為鎮庫帶來財源收益,惟鎮長嚴鴻邦鑑於委外營運品質頗受詬病,從三月起收回自營並加強缺失改善與服務品質。
鎮長嚴鴻邦表示,集集鎮立公有停車場位於火車站熱門景點對面,雖公有停車場紓解不少停車需求的壓力,然而假日期間依舊是車位難求,尤其是春節期間更是天天爆滿,甚至早上十點多就已無車位,顯見停車收益相當可觀。
鎮長嚴鴻邦說,收回自營係為了提升服務品質,最近已著手改善內部缺失,加強服務人員態度訓練,希望能帶給遊客更好的服務,至於停車場收益相當穩定,每年仍將有五百餘萬元收益,未來將視營運需求,再研擬委外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