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檔案/農舍與資材室資格規範
2011/08/18 06:00
農舍:依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辦理
◆申請要件:
一、土地取得及戶籍登記均應滿二年。
二、申請興建農舍面積不得小於零點二五頃。
三、申請人須無自用農舍者,即每人名下限一間。
四、都市計畫內農地農舍高度不得超過四層或十四公尺,都市計畫外農地則以三層或十公尺為限。
資材室:依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辦理
◆申請要件:
一、檢具經營計畫,以確定是否符合農用用途。
二、最近一個月內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謄本,以了解是否為申請人所有。
三、資材室高度不得逾三點五公尺,面積以四十五平方公尺為限。
資料來源:南投縣政府 彙整:記者謝介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