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山閣整建 三千萬補助繳庫
2011/05/13 06:00
〔記者謝銀仲/阿里山報導〕阿里山鄉公所執行阿里山閣大飯店整建案不力,林務局三千萬元補助款,無法核銷,避免遭審計單位糾正,決把補助款收回繳庫,阿里山鄉長陳明利說,將再透過原住民立委爭取保留,如不能保留,已有縮小原工程規模的最壞打算。
阿里山鄉公所在民國六十三年及七十年,採公共造產,分二期在阿里山遊樂區沼平車站旁,闢建二棟地下二層、地上三層的阿里山閣大飯店。
阿里山閣大飯店共有九十間房間,由於走平價路線,客源穩定,每年為鄉庫挹注上千萬元財源,是鄉公所生財金雞母。
政府開放中國人士來台觀光,阿里山鄉公所為搶攻這波商機,認為阿里山閣大飯店老舊建物,無法滿足現代化住宿需求,因而在九十八年初向財政部國稅署地方建設融資六千萬元,另向林務局爭取三千萬元補助,共計九千萬元辦理阿里山閣大飯店整建及周邊設施改善工程,提升住宿品質。
阿里山鄉公所同年以三百餘萬元,委外規劃設計,規劃單位雖把阿里山閣大飯店定位為鄒族文化特色、不可取代性之觀光飯店,但因所提工程細部設計內容,瑕疵不少,修修改改,遭評審委員譏諷比當初所提服務建議書還不如,因而遲未通過審查。
由於阿里山閣大飯店整建工程仍未發生權責,林務局編列補助三千萬元預算,無法核銷,已連續保留二年,經多次下達通牒都未獲善意回應,決定收回,繳交公庫,嚴重衝阿里山閣大飯店整建案後續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