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改道未封閉 摔死人判國賠
2009/11/01 06:00
南投力行產業道憾事
〔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南投縣力行產業道路在前年因颱風損壞,部分路段修護並設有改道通告,卻未將道路封閉,一位洪姓男子開車經過不慎摔落山谷死亡,家屬訴請國家賠償,台中高分院認為,道路若是有危險就應封閉,若未封閉而有傷亡,縣府理應負國賠責任,因而判處縣府給付家屬286萬多元賠償。
判決書指出,南投縣力行產業道路全長42.5公里,是仁愛鄉瑞岩、力行等部落對外出口,更是聯絡台14甲線、台8線等重要道路。前年8月間因颱風損壞,由南投縣政府將部分路段發包進行整修,並在該道路上設有改道通告,希望旅客及車輛改走翠峰到合歡山的道路。
死者雖未繫上安全帶
一位住在南投縣的洪姓民眾在前年8月開車回家,車上還載著姪兒,在沒看見改道通告下開入力行產業道路,結果因視線不良而在轉彎處衝下懸崖,洪某因未依規定繫上安全帶,因而被拋出車外身亡,其姪兒則在安全帶保護下平安獲救,只受輕傷。
事後家屬發現,車禍發生路段原本應有護欄,卻在颱風過境時損壞,仍未加以修護,才會造成此一意外,在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協助下,向南投地院提起國賠訴訟,法官審理之後,認為南投縣政府理應負國賠責任,但洪某未繫安全帶也有責任,判處縣府給付家屬187萬多元賠償。
高分院判賠286萬多元
但家屬認為責任分擔過重,上訴到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法官審理時,認為南投縣政府雖設有改道通告,卻未將道路封閉,至少要負擔6成的責任,判處縣府賠償洪某家屬286萬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