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處社宅5處統包 議員憂易生弊端
市府:專案管理管制廠商履約 絕無不法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市府興建十處社會住宅,其中五處採「統包」方式,只有七處申請耐震標章,多位市議員昨天質疑「統包」易生弊案,是否圖利特定廠商?有三處不需耐震標章,難道不怕地震?對此,市府都市發展局長盧維屏表示,市府推動專案管理(PCM)加上統包,透過PCM廠商來管制統包廠商履約,絕無不法。
盧維屏昨天到市議會說明社會住宅專案,他表示,以往政府的「統包」確實有些弊端,但市府推動的是PCM加上統包,透過PCM廠商來管制統包廠商履行合約,PCM廠商依照業主需求提出計畫及負責監造,統包廠商負責申請建照及施工,一切按圖施工。
多位市議員質疑社會住宅問題多,市議員陳麗莉說,統包流弊多,市府仍執意採用,是否圖利特定廠商?市議員劉茂群說,八德陸光四村就是統包失敗的案例,市府既然到荷蘭等先進國家取經,就要引進國外的工程精神;市議員謝彰文認為十處社會住宅基地,有三處未申請耐震標章,難道不怕地震?市議員舒翠玲、魯明哲認為四千戶社會住宅,投入金額高達一七○億元,要慎防工程弊端。
盧維屏說,目前國內重大工程,包含捷運、大型隧道、橋樑都是採取PCM加上統包方式,市府綠線捷運也是如此,統包招標採「異質採購最低標」,參加投標的廠商要先參加第一階段評審,在一定評分以上才能進入第二階段比價,重重把關不可能圖利特定廠商。
三處未申請耐震標章 均是14樓以下建物
至於耐震標章問題,盧維屏解釋,現行法令並未規定社會住宅要申請耐震標章,以往國宅最高只有十四樓,這次動輒十七、八層樓甚至二十層樓,為確保基地安全才申請耐震標章;至於未申請耐震標章的三處,分別是中壢、蘆竹一號及二號基地,都是十四樓以下的建築物。
市府選定桃園中路、八德、中壢、蘆竹等十個地點興建四千戶社會住宅,其中,中路一號、三號及四號、八德二號、蘆竹一號等五處基地,採設計監造後工程發包方式,中路二號、八德一號及三號、蘆竹二號、中壢一號等五處基地採專案管理後統包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