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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譜!〉追逐3條街未錄影 警記錯車色亂開單

2016/07/11 08:00

也未調路口監視器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離譜!新北市警車鳴笛追趕闖紅燈拒檢的自小客車,飛車追逐3條街後,警方因擔心發生意外,被迫停止追車,但警方全程未開啟行車紀錄器,也未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僅憑目視所見車號逕行舉發,收到罰單的車主強調未到過新北市,車色也不對,請求撤銷罰單,法官認為警方拿不出科學證據又記錯車色,取締草率,判車主免罰,可上訴。

新北市三重分局執勤員警去年4月29日上午在仁愛街往碧華街方向發現一部白色自小客車闖紅燈,員警隨即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要求停車受檢,但該車駕駛卻加速逃往仁華街、五華街及環河北路,與警方展開追逐,警方擔心發生意外,追了3條街後停止追車,事後依違規闖紅燈及拒檢逃逸向白色自小客車車主分別開罰2700元及3000元。

法官判車主免罰

住在屏東的邱姓車主接到兩張罰單後,向屏東地方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強調他在4月29日當天並未開車經過新北市,而且他的車子是銀色,並非罰單上所寫的「白色」,警察開錯罰單,請求法院撤銷罰單。

法官要求三重分局提供科學證據證明受罰對象闖紅燈及拒檢逃逸行為,警方卻表示在追逐過程中,忘了開啟密錄器,事後才以逕行舉發方式開單。

法官認為警方車上有密錄器,卻沒有錄影存證,違規路口及追逐過程沿線也應該都有路口監視器,警方居然沒有去調閱畫面補強證據,而且連違規汽車的顏色都記錯,如此草率,難保不會出差錯,警方取締有瑕疵,應撤銷原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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