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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爭議 中央再踢皮球 柯文哲︰北市來做

▲Uber在台營業爭議仍未停止,北市府昨批評經濟部踢皮球,經濟部卻又說事主是交通部。圖為Uber所提供的車款。(資料照,記者甘芝萁攝)

▲Uber在台營業爭議仍未停止,北市府昨批評經濟部踢皮球,經濟部卻又說事主是交通部。圖為Uber所提供的車款。(資料照,記者甘芝萁攝)

2015/01/14 06:00

〔記者黃佩君、郭安家/綜合報導〕Uber撤銷登記該誰管?北市府昨砲轟經濟部踢皮球,經濟部出面說明,又把球踢回原事主交通部。一場Uber亂局,意外凸顯台灣交通、資訊、經濟部會各持本位立場,內閣跛腳、難以協調的事實。

台北市產發局長林崇傑昨批評,經濟部模糊焦點,因Uber僅被停業處分,北市根本無法撤銷商業登記。台北市長柯文哲於市政會議後表示,如果中央不想做,要把皮球踢給他,且正式說不管,「那我們就來決定怎麼做。」

北市產發局稱無法撤銷登記

林崇傑表示,上週五北市府已行文經濟部,但至今經濟部僅片面喊話,不停說撤銷權限在北市,「根本在模糊焦點。」

他表示,撤銷Uber商登的權限確實在北市府,但前提是Uber須被公路總局認定「強制歇業」,目前Uber僅被處以「停業」處分、而非「歇業」;停業須在一個月至一年內釐清問題,北市無法撤銷登記。

面對北市府砲轟,經濟部商業司副司長陳秘順解釋,並非要求北市撤銷Uber公司登記,而是依法Uber公司登記與撤銷由北市管轄,經部只是把交通部的文移給北市,「文裡從來沒有一個字要求撤銷」。

陳秘順說,交通部根據公路法第七十七條第二項對Uber處以罰鍰並勒令「停業」,但撤銷公司登記是依公司法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勒令「歇業」,一字之差,意思是否相同,需要公路法主管機關交通部回應。等於又把球踢回交通部。

陳秘順說,依公司法規定,登記資本額五億元以下就是歸台北市管理,Uber的資本額為一百萬元,沒有疑義。

Uber亞洲區負責人Allen Penn曾於去年十二月卅一日拜會行政院副院長張善政,張會後裁示,希望Uber與主管機關交通部溝通,「如果現行法令有檢討與調整空間,Uber可提具體建議給相關部會」。

不過,交通部卻在本月認定Uber違法,且行文經濟部要求撤銷登記,顯然無視張善政調解,使出殺手鐧;經濟部也不願做交部的劊子手,又把球踢回給北市與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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