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苗栗公館、大湖5停車場 年底前收費
苗栗縣公館鄉館三停車場最晚年底前收費。(記者彭健禮攝)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公館鄉人口增加,市區商圈汽車停車問題浮現,公所基於使用者付費,將「館一」、「館二」、「館三」等三處公有路外停車場委外執行停車收費,採每半小時十元計費,並分別訂有當日收費上限,待縣府核准業者營運許可,即正式收費,最晚年底前。另,大湖鄉「廣停一」、「廣停二」停車格因長期被占用一位難求,公所也將於十一月提案代表會審議,盼於年底前收費。
公館鄉人口增長,全鄉人口數於九月底超車通霄鎮,在全縣十八鄉鎮市排名第六多,公所屢獲民眾反映市區商圈路外汽車停車場,因未收費,被長期占用停放,有停車需求者一位難求。
基於使用者付費,公所將位於公館鄉農會對街的館一、夜市旁的館二,及黃昏夜市旁的館三等三處公有路外停車場委外執行停車收費,各規劃卅、廿四、廿四格汽車停車位,採每半小時十元計費,館一當日收費上限一百卅元,館二、館三當日收費上限五十元。鄉長何在鑫表示,目前三處公有路外停車場試營運測試中,暫不收費,待縣府核准業者營運許可,即正式收費,最晚年底前收費。
另,大湖鄉市區腹地狹小,廣停一、廣停二周邊公家機關林立,又有醫院及市場,停車需求大,但也因未收費,兩處停車場約五十個汽車停車格,長期被占用;經公所徵詢全鄉一百七十六名鄰長,有一百六十七人盼能收費提升周轉率。因鄉公有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已於七月獲代表會表決通過,公所將於十一月提墊付案送代表會審議停車收費設備建置等費用,盼於年底前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