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中案3停止條件未達成 併購案不成立
2013/02/20 17:05
〔記者劉力仁/台北報導〕旺中集團將中天新聞台信託給台灣工業銀行,認為達成NCC「切割中天新聞台」的要求,求旺中交易案順利過關,NCC否決此案。
去年7月25日歷經漫長審查,NCC要求旺中寬頻公司履行三項停止條件,即通過此一交易案。三項停止條件包括旺中集團應和中天新聞台完全切割、中視新聞台變更為非新聞台、中視應設立獨立新聞編審制度。另外還附加了25項承諾,包括數位化投資、機上盒贈送等。
NCC:中天信託不符切割要求
農曆年前,旺中集團向NCC遞件申請,將中天新聞台以「信託」給台灣工業銀行方式,認為如此即達成「完全切割」。NCC委員會今天審查此案,以「條件未成就」否決此案。
NCC理由為經濟部相關函示說明「控制公司如果將股權信託他人管理,既存從屬關係,並不受影響。」
且NCC檢視旺中集團信託契約條文,這份契約約定股東權之行使由信託監察人為之,該信託監察人之報酬由其與委託人(旺中集團)另行約定,所以這個信託監察人獨立性有疑義。所以否決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