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廣告物逾期 北市府通知3次將強制拆除
2023/12/19 13:28
〔記者何玉華/台北報導〕台北市議員洪婉臻之前揭露在台北車站前的亞洲廣場大樓27樓頂,10米的大型看板雜項執照過期10年,年久失修破碎不堪,有公共安全之虞,已裁罰17次、289萬元仍未見改善,今(19日)在議會提案要求建管處積極介入強制拆除;建管處長虞積學表示,已核定大型廣告物逾期處理SOP,經3次裁罰未處理,即進行強制拆除。
洪婉臻表示,之前接獲陳情,台北車站前亞洲廣場大樓27樓頂的10米大看板,雜項執照逾期10餘年,結構年久失修、細碎物與燈飾屢被強風從高處吹落,管委會向市府陳情近9次,市府開罰17次近300萬元,卻遲遲未拆除;經她邀集相關單位會勘並經建築師公會認定有公共安全之虞,建管處終於決定拆除,並盤查雜項執照逾期5年的廣告物,建立處理機制。
洪婉臻今天在台北市議會工務委員會提案,要求建管處研議,若「大型屋頂廣告物」許可證逾期未再申請繼續設置,且經通知後未自行拆除者,應積極介入強制拆除;另為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將「屋頂廣告雜項執照效期」納入現有執照申請系統加入警示功能,以把關效期。
虞積學在會中指出,已清查有申請雜項執照的大型廣告物,共有122件、已清查76件,同時也核定了大型廣告物處理的sop,過去只適用裁罰,現在發現逾期後,會進行3次裁罰,如果3次裁罰後,申請人仍未作展延或處理,就進行強制拆除。會在3個月內全面清查建立警示系統,在執照到期前3個月內會示警,會通知申請人申請展延。
與會議員洪健益建議,申請雜項執照的時候應該切結,一旦屆期不展延,經相關通知不申請展延就強制拆除,或是設置保證金等機制,將相關規則訂明確;提案經委員會通過,要求市府積極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