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首創競選廣告電子看板 12區公所各1座、內容不受版面限制
台北市12區公所將各設1座電子看板。(台北市建管處提供)
〔記者楊心慧/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去年修正「台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修正案」,布條、看板只能設置在公設選舉布告欄、辦公處和車輛等處,台北市議會法規委員會今天召開會議,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報告表示,台北市12區公所將各設1座電子看板,供參選人申請投放號次、姓名等內容,參選人數量及相關內容不受版面限制,並採跑馬燈方式呈現,至於紙本宣傳品僅能在競選辦公室或總部發送。
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虞積學表示,競選廣告物公布欄管理辦法在今年11月6日公布施行,已函送行政院備查,競選廣告物公布欄設置地點、時間及單一窗口網址等內容將公布在市府及建管處官方網站,台北市12區公所的電子看板總預算約60多萬元,未來就算選舉結束,也可用於宣傳市政。
針對宣傳電子看板,民眾黨台北市議員陳宥丞、國民黨議員陳重文皆認為,或許可和北市府官方LINE串接,讓民眾可收到相關選舉資訊及增加宣傳管道,甚至與各里辦公室電子公布欄連結。
國民黨議員秦慧珠質疑,各區公所僅設1座電子看板,參選人可能不會想刊登,至於民眾也不見得知道此事,難以達到成效,要求市府在本次執行後檢討,相關報告應提供給議會。
台北市12區公所將各設1座電子看板。(台北市建管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