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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放猛禽嚇昏環頸雉還「撿屍」 騷擾保育動物繳1萬換緩起訴

環頸雉是二級保育類動物。(資料照)

環頸雉是二級保育類動物。(資料照)

2023/11/28 16:31

〔記者蔡昀容/宜蘭報導〕新北市簡姓男子去年12月在蘇澳鎮南澳溪口,放飛其飼養的白色蒼鷹,附近1隻環頸雉受到驚嚇,自撞電線杆,簡男將環頸雉帶上車,載一段路程後野放,因而被檢舉,宜蘭地檢署偵結,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緩起訴1年,向公庫繳納1萬元。

簡男飼有1隻白色蒼鷹,去年12月24日到南澳溪口南岸,將蒼鷹放飛空中,過程中,附近的環頸雉受到驚嚇,突然飛出撞上電線杆,掉落稻田,簡男見環頸雉沒有外傷,抓其雙腳倒吊,帶到車上載走,駛離5分鐘車程後,才把車內環頸雉野放。

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四大隊收到民眾檢舉後,前往調查,通知相關人到案說明。簡男知道環頸雉是二級保育類動物,他以為環頸雉死了,才把牠帶走,不料路上又有反應,他才野放。

宜蘭地檢署檢察官認為,簡男的行為,違反野保法第42條騷擾、虐待保育類野生動物,但審酌簡男沒有前科,因一時失慮違法,坦承犯行,知所悔悟,緩起訴一年,向公庫繳納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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