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因公傷病住院醫療補助一國多制 教育部允與地方政府溝通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教師憂心因公傷病住院醫療費用補助不足,由於被排除在危險職務之外,失能慰問金減半發給,一旦失能,其長期醫療費用恐拖垮整個家庭,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林碩杰表示,各縣市對於教師公傷病住院醫療補助一國多制,呼籲教育部直接補助各縣市,以維教師權益。
林碩杰表示,教師因公傷病的情況甚多,例如日前高雄市有國中學生拿美工刀割傷女老師、110年鳳翔國中梁老師執行公務遭車撞終生失能、108年嘉義某私立國中生上課丟煙霧彈嚇老師、83年屏東縣竹田國中黃信樺老師被學生以書包重擊死亡、台南安順國中陳姓女老師被學生砍成重傷等。
林碩杰表示,全教產調查各縣市的補助情況,目前僅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之教師可申請因公傷病住院醫療補助;其他縣市包括宜蘭縣政府、基隆市政府、新竹市政府、苗栗縣政府、彰化縣政府、雲林縣政府、嘉義市政府、嘉義縣政府、屏東縣政府、澎湖縣政府等,不是在研議中,就是請全教產向中央政府爭取。
不過,教育部回應表示,涉及因公傷病住院自付醫療費用補助,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歷年函釋,因公傷病住院係政府以雇主身分照顧員工之福利措施,補助所需經費,中央機關可在相關科目項下支付,地方機關則可自行衡酌決定。
教育部表示,雖然是地方政府自行處理事項,但基於教師係因公傷病住院,各機關仍須本於雇主照顧責任酌予補助,教育部將進一步了解縣市的辦理情形,並持續與地方政府溝通及宣導,請各機關除了考量財政狀況外,亦得審酌個案公傷病事由及情節等因素綜合考量,依相關規定核給補助經費。
林碩杰表示,依規定,教師因公傷病住院時,其「健保不給付並經醫師指定所必須之醫療費用」是可以向服務學校申請補助,但是財政狀況不佳的縣市,包括花蓮縣、宜蘭縣、基隆市、新竹市、苗栗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市、嘉義縣、屏東縣、澎湖縣的老師尚待政府研議或爭取中,形成一國多制;另,教師因公傷病致癱瘓需入住護理之家療養或返家休養照護,相關費用則非住院醫療補助範圍。
針對教師因公傷病致癱瘓或失能,全教產呼籲教育部直接補助相關經費,讓各縣市有一致性規範,以照顧基層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