屎味衝天!國姓福龜村養鹿場被控亂排污水 村民拉白布條抗議
〔記者佟振國/南投報導〕真的太臭了!南投縣國姓鄉福龜村民不滿台14線中潭公路旁的養鹿場,疑利用早、晚時段排放污水進入野溪,嚴重影響空氣及下游水質安全,今天上午至養鹿場前拉白布條抗議,鄉長丘埔生嘗試與業者聯繫要求說明也當場被掛電話,令居民忍無可忍,決定長期抗爭,縣府環保局派員到場,根據民眾檢舉事證,會同農業處稽查,違法即開罰,若拒不改善, 最重可依法撤銷畜牧場登記。
國姓鄉福龜村陳情民眾表示,這家養鹿場1年多前雖依法設置,但鹿隻夜間突然碰撞柵欄的巨響已經擾人清夢,更令人無法忍受的是常趁清晨、夜間排放清理鹿隻排泄物的污水進入野溪,臭氣瀰漫,附近居民多半使用地下水,擔心嚴重污染水質安全,多次反映要求業者改善未果,決定陳情抗議。
不滿的村民在養鹿場前拉白布條抗議,高喊「製造污染,滾出國姓」,要求業者出來面對,但養鹿場大門深鎖,鄉長丘埔生電話聯繫業者希望出面說明,但也直接被掛電話,氣炸的村民決定長期抗爭,不排除發動更多民眾北上環保署陳情抗議。
丘埔生氣憤表示,養鹿場製造的空氣、水質污染,不僅是國姓福龜地區,污水經野溪流入烏溪,下游就是草屯鳥嘴潭人工湖,供應彰化、南投的民生用水,結果喝的是糞便水,公所權責有限,呼籲縣府環保局、農業處等相關單位務必要硬起來,維護縣民生活環境。
縣府環保局稽查科人員隨後到場,居民提供近期透過手機錄影與採集養鹿場排放的污水等事證,埔里稽查分隊長劉大鵬承諾立即送局本部檢驗室化驗,稽查人員也會依法前往稽查、採樣,若水質不合格,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限期未完成改善可按日連續處罰。
縣府農業處長陳瑞慶指出,該養鹿場雖合法申請設置,但有違法情事將依法處置,指示權責單位先派員稽查,若拒不改善,情節嚴重可依法撤銷畜牧場登記。
養鹿場業者則表示,野溪的上游不只他們一家養鹿場,環保局不應該只接受民眾提供的水樣進行化驗,為求公平,環保局應至源頭採樣,先前2次稽查也都合格,且場區的污水也有做處理,村民的指控無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