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軌衛星頻率核配草案審查通過 NCC:最快6月正式公告
2022/03/23 15:42
〔記者楊綿傑/台北報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審議通過「電信事業申請衛星固定通信用無線電頻率核配有關事項」草案,鼓勵新技術與新服務,開放申請衛星無線電頻率核配相關事項,後續將預告60天,並召開公開說明會廣徵各界意見,預計最快6月正式公告。
NCC表示,上游交通部已經按照電信管理法第52條,公告無線電頻率分配表、頻譜供應計畫,下游NCC就會按照電信管理法54條,並依據交通部計畫辦理「電信事業申請衛星固定通信用無線電頻率核配」有關事項。
NCC解釋,依據行政院開放衛星頻率政策,新增10.7-12.7GHz、13.75-14.5GHz、17.7-20.2GHz及27.5-30.0GHz等頻段供同步與非同步衛星固定通信使用,其中27.9-29.5GHz須與既有行動寬頻業者協議使用。無線電頻率使用期限為2年,屆期得申請核配。
NCC說明,開放衛星頻率依電信管理法選擇採取定期受理申請及審查方式辦理,申請人應依規定登記為電信事業,並於開放受理期間檢具申請書、無線電頻率使用規劃書及資格證明文件提出申請,經審查合格後,取得頻率核配資格。
NCC補充,電信事業取得頻率核配資格後,還需申請設置公眾電信網路、取得頻率使用證明,及經審驗合格後,才能開始提供服務;在開始經營後,亦應落實保障消費者權益、維護資通安全,及配合通訊監察等相關監理規定。
NCC指出,草案公告後,依據法規作業程序,會預告60天,並召開公開說明會,徵詢各界意見,回到業管單位進行整理分析,再提送委員會審議,審議通過後才會正式公告,預計時間最快也要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