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葛40年!南投竹山7號道8/10動工 民批言而無信
〔記者謝介裕/南投報導〕南投縣竹山鎮7號計畫道路,公所預計8月10日開始進行施工作業,為了讓居民了解情況,今日在第一公有零售市場1樓舉辦「竹山鎮7號道路新建工程第一期第二次工程說明會」,儘管公所再三強調,一定會減少對民眾的衝擊,但自救會成員仍在會場外拉起白布條,抨擊公所言而無信,一旦房子被拆,叫他們日子這麼過?
竹山鎮7號計畫道路,早在1981年經過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後便敲定開闢,從竹山國中至竹山路全長約768公尺,寬度設計12公尺,土地徵收方面,有28戶已領取補償費,另33戶提存法院;地上物方面,有14戶已領取補償費,另57戶仍提存法院,惟因路線爭議不斷,延宕迄今40年仍未動工。
今日公所就該道路一期施工作業召開說明會,自救會長廖秀仁等人在會場外拉布條抗議,並表示,當初公所規劃該道路,是考量市區交通不便,但隨著時空轉移,現在的竹山聯外道路已相當便捷,原規劃須拆屋闢路的路線,目前附近已有寬廣的堤防道路,建議公所應放棄40年前的舊路線,變更改闢堤防道路為新路線,如此便無須拆屋。
鎮長陳東睦解釋說,去年6月17日公所曾針對7號道路闢建進行說明,反對者與今日自救會的心聲一致,均提出道路外移之要求,但內政部審查時言明要符合「3但書」,即該道路要變更路線,除了地主領取的補償費須繳回以外,新路線範圍緊鄰河川,南投縣政府須出相關證明文件,確認變更後不影響河川水利整治計畫與危及沿岸居民生命財產安全,且變更後未面臨建築線方面,縣府也須將因應對策納入計畫書,以避免將來執行產生糾紛與困難,公所多次努力協調也無法完成但書要求,絕非言而無信。
再者,自救會為了阻止該道路開闢,也協助部分民眾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訴訟,日前該法院也裁定其聲請駁回,公所廣納多方意見後,遂決定將工程分段分區處理,就是希望能讓雙方以最和平、傷害最小的方式來處理。
因此,第一期工程原本規劃總長280公尺,此次將先針對其中208公尺來施作,範圍從員林客運到包府千歲廣場,此段區域需要拆除的構造物有7處,目前都無人居住,其中3處地主已自行拆除,另4處由公所負責,預計從8月10日開始施作,150個工作天就可以完成,而第一期其餘的路段,仍有人居住部分,公所會在施工期間,繼續與當地住戶溝通,讓反對聲浪降到最低,再進行下階段工程,讓延宕了40年的工程能早日圓滿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