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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貓一罰!收養流浪貓未登記、環境髒 貓媽挨罰28萬元

女子收養流浪貓,未辦理寵物登記,且飼養環境髒亂,遭縣府重罰。(示意照,與本新聞事件無關)。(記者李立法攝)

女子收養流浪貓,未辦理寵物登記,且飼養環境髒亂,遭縣府重罰。(示意照,與本新聞事件無關)。(記者李立法攝)

2020/10/24 15:59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王姓女子收養19隻流浪貓,卻未辦理寵物登記及絕育,且環境髒亂臭味飄散,遭民眾檢舉,屏東縣政府要求改善未果,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對王女開罰28萬元,王女不服,提告撤銷罰單,法官認為縣府開罰有理,駁回王女訴求,可上訴。

貓媽喊冤︰不知道要登記及絕育 環境也不髒亂

王女主張,她收養流浪貓並不知道要辦理寵物登記及絕育,也不認為她的飼養環境髒亂,縣府對她開罰高達28萬元,嚴重違反比例原則,原處分應撤銷。

縣府主張,去年底經派員稽查後,確認王女違反動保法情事,先開立勸導單並限期改善,但王女卻未依照規定在期限內改善,若採「一貓一罰」,未辦理寵物登記、絕育及不當飼養等,最低總罰款為106萬4000元,考量王女資力及違規情節,開罰28萬元,並未違反比例原則。

屏東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王女的飼養環境確實髒亂不堪,不當飼養事實明確,縣府依法開罰並無違誤,王女訴求實無理由,應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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