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體罰、辱罵學生還玩平板電腦丟工作 興訟仍敗訴
2020/03/09 13:03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邱姓體育老師因不當體罰學生還辱罵,且上課時常遲到加上一直玩平板電腦,遭校方以「教學不力」為由資遣;邱師不服,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校方資遣合法,判邱師敗訴,可上訴。
判決指出,校方2018年6月間接獲學生、家長檢舉,認為邱師有教師法規定的「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情形,經校方成立調查小組與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後,認定邱師確實不適任,同年8月予以資遣。
邱師提告主張,校方違反法律程序資遣他,且教師成績考核會也以相同理由對他記過1次,考績也給丙等,已違反「比例原則」與「一事不二罰」原則;此外,他上課之所以會使用平板,是為了拍攝學生動作,輔助教學,請求撤銷資遣處分。
合議庭依照家長投訴內容、校方訪談12位學生與1位導師等紀錄,發現邱師上課不僅在課堂上對學生敲頭、彈耳朵、打臉頰等,還罵學生是「天兵」、「壞小孩」。
另邱師時常遲到,有時還翹課,且學生體育課受傷卻找不到邱師,只能自己赴保健室求助。此外,學生也曾在日記本上記載:「游泳課記趣...難得邱老師沒滑平板!...」
合議庭指出,邱師確實教學不力,已構成教師法中的解聘及資遣事由,且他早在2015年間就曾因同樣事由接受時任校長輔導,未滿3年卻又再犯。
合議庭也指,年終成績考核是針對教師整體表現所做的綜合評量,不具處罰性質,校方並未違反一事不二罰原則,另考量邱師教學情況,原處分並未違反比例原則,最終判邱師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