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機構住民最高補助6萬 去年1.7萬人尚未申請
2020/01/14 21:35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衛福部去年推出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按綜合所得稅稅率級距,最高一年可領取6萬元,但長照司指出,申請期限至今年2月15日為止,卻仍有逾1.7萬人符合資格尚未申請,呼籲要把握時間,別讓補助福利溜走。
長照司表示,此補助方案適用民眾於去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入住依法設立的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除安養床外)、身心障礙機構、榮民之家(自費失能養護床、自費失智養護床)、兒童及少年安置及教養機構(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委託安置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及提供住宿式服務的長期照顧服務機構,累計達90天以上,同時106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資料為累進稅率未達20%、非按20%稅率課徵基本稅額者。
長照司指出,補助金額按綜合所得稅稅率級距0、5%、12%採階梯性補助,最高一年可領取6萬元、5.4萬元、4.56萬元。
長照司說明,此補助方案推估去年受益人數為5.1萬人,但截至今年1月2日推估有近4成符合補助條件的民眾尚未提出申請,由於申請期限至今年2月15日止,逾期無法受理,呼籲民眾把握自身權益。
長照司強調,符合資格的民眾只要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入住機構契約書、繳費收據或繳費證明,以及申請人存摺影本等相關文件,向最近1次入住機構所在地的縣市政府提出申請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