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電器火災2971件釀51死 內政部:牢記「5不1沒有」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電力為人們帶來許多便利,但用電不慎也可能帶來危害,根據內政部統計,去年國內發生多達2971件電氣火災,高居起火原因第3名,並造成了51人死亡。內政部呼籲,民眾用電應牢記「5不1沒有」原則,也就是「用電不超過負載」、「電線不綑綁折損」、「插頭不潮濕污損」、「電源插座不長插」、「電器周圍不放可燃物」,及「沒有商品安全標章的電器不用」,以確保居家安全。
根據內政部統計,2018年火災原因最多前3名,依序是遺留火種(如蚊香等微小火源)6353件、爐火烹調3591件、電氣因素2971件,其中電氣火災的件數雖排在第3位,但其致死人數51人卻高居榜首。
內政部強調,民眾應避免在同一插座或延長線上連接過多的電鍋、熱水瓶、電熨斗等高功率電器,避免電流總量超過插座、延長線的容許電流負荷量;其次是電線應避免綑綁折損,以免電線內部銅線折損斷裂,在通電時產生高熱而起火。
此外,民眾平常應記得檢查電器插頭有無潮濕、焦黑、綠鏽或堆積灰塵等現象,盡可能保持乾燥、乾淨,以免積污導電現象造成短路著火。而電源插座也切忌長插,因為電器插頭只要仍插在插座,便是處於通電待機狀態,不但有火災風險,也會增加電費支出。
內政部也提到,民眾拔掉電線或延長線的插頭時,應手持插頭取下,不要拉扯電線,以避免造成電線內部銅線斷裂;另民眾也要避免在電器、電線周圍擺放可燃物,避免遇熱或短路造成火災後延燒。
冬天若使用電暖器時,應與周圍可燃物保持1公尺以上安全距離,尤其不應使用電暖器來烘衣服或棉被,同時民眾應定時汰換家中老舊電器,並選擇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貼有「商品安全標章」的電器。
除了牢記上述「5不1沒有」原則,內政部也建議,民眾最好在家中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幫助家人及時發現、及時通報與及時避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