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府做媒 提供勞工友善托育環境
2016/08/22 21:15
〔記者張菁雅/台中報導〕「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3條今年5月修正,將應設置哺集乳室及托兒設施、措施的事業單位雇用員工人數從250人以上,下修為100人以上。台中市政府勞工局今天舉行事業單位及幼托機構媒合活動,並邀請優良事業單位分享經驗。
勞工局表示,台中市雇用100人以上的事業單位目前有838家,已設哺集乳室及托兒設施、措施者有359家。勞工局表示,未依法設置的業者常反映男性、中高齡員工偏多,所以沒有需求,或者所在地點偏遠,不易找到配合的幼兒園。
為提供勞工良好的托育環境,勞工局邀請多家幼兒園及托嬰中心與會,與事業單位交流媒合,讓雙方洽談勞工子女托育優惠簽約事宜。該局也邀請台中市104年度樂活職場獲獎事業單位-山野電機、久福興業分享經驗。
山野電機在辦公場所設置6間哺集乳室,讓員工就近使用,並與鄰近的幼兒園簽約,且免收子女接送費,減少員工托育負擔。久福興業則不斷更新哺集乳室設備,針對懷孕女性員工也會適度調配工作內容,減輕其體能負擔。
勞工局長黃荷婷表示,為鼓勵事業單位解決員工托兒問題,勞保投保人數20人以上的事業單位且依法辦理勞工托兒措施者,市府將提供1萬至6萬元不等的獎勵金;此外,因應「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特別增加勞保投保人數100人至249人的事業單位,如依法設置哺集乳室及提供托兒設施或措施,可向勞工局申請1萬元獎勵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