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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雙子星開發案 將增不當黨產條款

國民黨黨營事業欣光華持有北市雙子星開發案C1基地五○五坪土地,在立院通過不當黨產條例後,北市府也要求欣光華現階段不得交易、處分該土地。在台北車站旁的雙子星開發案分為C1和D1兩基地,分別在重慶北路兩側。(資料照)

國民黨黨營事業欣光華持有北市雙子星開發案C1基地五○五坪土地,在立院通過不當黨產條例後,北市府也要求欣光華現階段不得交易、處分該土地。在台北車站旁的雙子星開發案分為C1和D1兩基地,分別在重慶北路兩側。(資料照)

2016/08/03 06:00

國民黨二月求售C1地 曾遭質疑

〔記者郭安家、施曉光/台北報導〕立院通過《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後,北市府要將黨產問題納入雙子星開發案條文但書,針對國民黨黨營事業欣光華持有雙子星開發案C1基地五○五坪土地,若未來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確認不當取得,其土地將會撥回給原本被占用的機關,欣光華現階段也不得處分該筆黨產。

市府要求 現階段不得交易移轉

國民黨曾在今年二月下旬登報求售C1基地五○五坪土地,民進黨立委王定宇曾質疑,國民黨敗選後趕在五二○前急於脫產。國民黨文傳會主委周志偉昨則表示,該土地過去曾經辦理過招標,但最後流標,目前並未再做處分。

周志偉說,不當黨產條例尚未公告施行,即便正式上路,只要國民黨提出所有權相關資料證明為合法持有,就不會有問題。

若確認不當取得 將撥回原機關

北市捷運局表示,土地以登記資料為準,雖然目前取得的權狀都是合法,但未來要將黨產問題納入雙子星開發條文,若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認定,土地歸其他機關所有,就得撥用回去,改由新單位分得開發利益。市府政風處長劉明武說,若土地是不當取得,就有問題,會要求欣光華現階段不得處分、移轉該土地。

根據捷運局資料,C1開發基地五○五坪黨產,原屬七筆土地,有五筆六百坪地是忠孝西路一段八十三號的舊中央日報大樓,屬交七用地,一九九六年賣給黨營事業、啟聖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另兩筆土地一四三坪,位於重慶南路、忠孝西路交叉口,屬於交八用地。

捷運局說,交七用地後來被劃作台北車站廣場用地,因此七筆一同於一九九八年六月起陸續鑑價,交換C1五○五坪等值土地,但二○○二年再賣給黨營事業光華公司,二○一○年又法人分割給欣光華。

北市議員梁文傑說,中央日報舊址有兩筆地在一九四六年是台灣省公產管理處承接台灣土地建物株式會社,另兩筆地在一九四七年由台灣省政府交通處管理局接收日治時期國庫產業,一九五一年搖身一變成中央日報,但一九七九年中央日報賤價取得產權。北市府廉政委員王小玉則懷疑,中央日報土地有占用、重複交換之嫌。

國民黨黨營事業欣光華持有北市雙子星開發案C1基地五○五坪土地,在立院通過不當黨產條例後,北市府也要求欣光華現階段不得交易、處分該土地。在台北車站旁的雙子星開發案分為C1和D1兩基地,分別在重慶北路兩側。(資料照)

國民黨黨營事業欣光華持有北市雙子星開發案C1基地五○五坪土地,在立院通過不當黨產條例後,北市府也要求欣光華現階段不得交易、處分該土地。在台北車站旁的雙子星開發案分為C1和D1兩基地,分別在重慶北路兩側。(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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