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本月4起慢車酒駕 最高罰2400元
2026/04/27 05:30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
桃園警分局將慢車酒駕列為執法重點,4月至今已查獲4件慢車酒駕違規。(記者鄭淑婷翻攝)
自行車、電輔車、微型電動二輪車 酒駕都觸法
在強力執法下,近年酒駕違規與肇事件數雖有下降,但慢車酒駕卻有明顯增加趨勢,事實上,酒後騎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微型電動二輪車也不行,桃園警分局表示,已將慢車酒駕列為執法重點,四月至今查獲四件慢車酒駕違規,最高可處新台幣二四〇〇元罰鍰,若慢車涉及動力且酒測值超標,同樣觸犯公共危險罪刑責。
涉及動力且酒測值超標 觸犯公共危險罪
據警政署統計,全國去年取締慢車酒駕達一萬二〇九五件,較前年增加四七五八件,去年慢車拒測有四〇四六件,同樣較前年增加一一五四件,顯示民眾酒後有刻意改騎慢車,藉此規避警方查緝及刑責趨勢。
駕駛拒絕酒測 依道交條例可罰4800元
桃園警分局表示,近年酒後不開車觀念普及,仍有少數民眾心存僥倖,誤以為酒後騎乘自行車或微型電動二輪車等慢車,可以規避酒駕取締,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十三條第二項規定,慢車駕駛人酒測值超標可處一二〇〇元至二四〇〇元罰鍰,若拒絕接受酒測可開罰四八〇〇元。
桃園警分局強調,慢車酒駕同樣違法且代價慘重,員警除了依法開單,同樣會將車輛移置保管,若民眾違規騎乘屬動力交通工具的微型電動二輪車或電輔車,吐氣酒精濃度達〇.二五mg/L以上,仍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責,一旦查獲均依法移送地檢署偵辦。
桃園警分局表示,警方已將慢車酒駕列為執法重點,今年四月至今已取締四件,其中,本月十四日晚間九點多,廿七歲泰國籍男子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在桃園區永安路擦撞路旁自小客車,身體多處輕微擦傷,警方獲報趕抵現場處理,男子呼氣酒測值達每公升〇.二八毫克,已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責,員警隨即將其逮捕,訊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